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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波市第17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的通知
为深化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切实做好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吸收毕业生人才服务于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市决定举办第17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以下简称毕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06年1月21日(星期六)8:30——15:30。

  二、举办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会展路181号)。

  三、参会对象

  (一)参会招聘单位

  1.全市企事业单位;

  2.周边城市用人单位。

  (二)参会应聘人员

  全国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

  四、参会须知

  (一)招聘单位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06年1月10日。请参会单位填报“宁波市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摊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摊位登记表)

  2.报名方式:

  用人单位一般应根据隶属关系向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级机关各部门报名,无隶属关系的直接到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市场部办理登记手续。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市市级机关各部门为牵头单位,设立摊位登记点,负责本地本部门所属单位参会摊位收集、登记等有关工作。全市参会单位摊位收集、登记由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市场部负责。

  3.摊位事项:

  招聘会摊位设置为3m×2m的标准摊位,并提供桌子1张、椅子3把。免费供应工作快餐、矿泉水。单位简介和招聘需求信息在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www.nbbys.com)上同时发布。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报送“摊位登记表”、“网上信息发布登记表”的同时缴纳费用,或将费用交入银行。  (二)招聘单位布展须知

  1.每个招聘摊位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

  2.每个展位招聘海报统一为80cm(宽)×120cm(高),必须由电脑喷绘制作,内容真实。

  3.各招聘单位于2006年1月20日13:30-17:00到宁波国际会展中心洽谈组报到,布置摊位;   2006年1月21日8:00前准时到达摊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市场部(柳汀街557号市人才大厦)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87144255、87161339;8711511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