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省 发展 计划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凡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者,将享受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近20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优惠政策,以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 就业 。 通知规定,凡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了解,该省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后,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即按规定免交有关收费。此优惠政策将执行至今年年底。 文章来源于个人简历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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